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昏暗,把手腕移到虛弱的燈光下,看了看手錶,已經是凌晨一點半,南瓜馬車早就載著灰姑娘倉皇逃回真實世界了,那我呢?我應該身處在鐘聲之後的殘酷現實吧!因為我有些狼狽。

 

閉上眼睛深呼吸,吸進滿是噁心的氣味,幹!

 

冰塊、冒汗的啤酒杯、還有玻璃的撞擊聲,通通交錯在煙霧瀰漫的漆黑空間裡,我沒有頭緒,搞不清處這是哪個夜店的包廂,手裡拿著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杯伏特加,有人舉起酒杯敬酒,就一定要回,不喝就是不給面子!嗎的,江湖道義,就在這幾杯的黃湯裡頭計較著,跟幼稚園裡頭搶玩具的孩子一樣,一樣幼稚。

 

恍惚之中,冰涼的酒從嘴邊溢出,冷不防的灌進胸口。一瞬間我似乎清醒了許多,反而納悶自己怎麼會在這裡,在這裡作什麼?今天究竟是星期五,還是星期六?

 

我假借上廁所的名義,到陽台吸一口不那麼骯髒的空氣。 喧鬧依舊,穿越舞池,真的就像游泳一樣,努力撥動才能讓自己離開擁擠,到了陽台,點了煙,讓自己被煙霧包覆,閉起眼睛,我終於想起為何會在這裡了,是慶功宴。

 

慶祝公司的新上市產品一週內狂賣百萬套,身為主管的我,被眾人輪番舉杯恭賀,其實是想要圍攻平時嚴格如惡魔一般的我吧!一杯又一杯,NONSTOP。

 

「製作人,幹嘛跑出來?裡頭正開心著呢!」公司同事找來狂歡的PARTY GIRL對我笑著。濃妝艷抹,這辣妹到底有沒有滿二十歲?用假裝純潔的眼神盯著我,刻意的眨眼,以為可以用假睫毛勾引我,省省吧!我對這妖怪一點興趣都沒有。

 

想不到她更近一步,把臉靠在我的胸口上,摟著我的腰,這賤貨大概是故意借酒裝瘋吧!她說喜歡我身上的味道,我心想:這爛招是誰教妳的?我十年前就體驗過了。

 

我把她輕輕推開,揮手說妳先進去吧!我抽跟煙,待會就進去。

 

她扯著我的領帶,然後在我的臉頰啄了一下,留下黏膩的唇膏印子,我聽見不少人起鬨發出尖叫,辣妹得意的笑著。

 

大概是公司的同事在玩大冒險遊戲,拿我當成懲罰的道具吧!真是個無庸置疑的......賤貨!我最討厭被玩弄了,於是我拉住她的手,把嬌小的她拉回我懷裡,直接提著她的下巴,嘴對嘴接吻,好噁心的廉價唇膏。

 

想跟我玩?好歹我也是曖昧界的高手,曾經啦!辣妹驚嚇的程度就像遭逢什麼打擊似的,傻掉。

 

我不顧後頭的反應,彈掉香煙轉身走下樓梯,拿出就快要沒電的手機,打給我的朋友倫哥,響了很久,我不願意放棄,直到他接起問我什麼事情,我說:「倫哥,我想要跟你坦承一件事情,我最近想要認真。」

 

電話那頭的他,聲音很疲憊又有點生氣,他說:「幹嘛沒頭沒尾的跟我講什麼「認真的事情」?現在幾點......快要兩點了,你還在外面玩樂喔!超級製作人。」

 

他跟我談話,總是對我吐槽,我說:「機車!你幹嘛故意酸我,我也是一步一腳印才爬到這位置的。」

 

「可是你出名前後,唯一不變得就是私生活,你的私生活實在是亂透了!你喔~」

 

他開始數落我的過去,放蕩又不負責,玩弄別人的感情卻又愛裝無辜,吧啦、吧啦啦~~~

我沒有認真聽,因為每次講的內容都差不多。我過去的荒唐,都快要被倫哥整理成「無敵爛人全記錄」了,每次他數落我的時候,我不覺得什麼愧咎,反而會驚訝這麼會有這麼爛的人!

 

總要他刻意提醒我才驚覺:喔,原來他描述的,就是我自己。

 

我甚至不敢相信,不敢相信自己真的有這麼糟糕......這麼「爛到最高點」嗎?聽著他宣讀著我的惡形惡狀,漸漸有種慚愧從心底湧出,腐蝕著我的偽裝的堅強。但維持不了多久,我覺得不自在,我討厭被罪惡感浸泡。

 

他持續條列我的罪行,但我十分感謝伏特加終於展現酒精的威力,我的集中力越來越糟,視線越來越模糊了。

 

於是我說:「哎呀!不要一直虧我。倫哥,你......你可以來載我嗎?我也不知道這是哪裡,你就追蹤一下我的手機啦!拜託,我忘記帶鑰匙出門了,今晚無家可歸。」

 

話才講完,手機就沒電了!來得好不如來得巧。我,一個人坐在夜店門口旁的階梯上,吹著風,不管裡頭的同事與朋友,更別說那些沒腦袋只會搖屁股的PARTY GIRL了。

 

三十好幾的我,仰望著天空,忽然好想許願,卻看不見任何一顆可以許願的星星。

 

頭好痛,身體好累,沒過多久,我靠在階梯上睡著了,直到有人來拍打我的臉,然後背著我,一步一步離開霓虹與鶯鶯燕燕的巧笑倩兮。

 

這個熟悉的肩膀,熟悉的味道,明明比我矮小,卻可以背起爛醉的我,這大概是登山訓練出來的耐重力吧!親愛的倫哥,一次又一次的容忍我的無理取鬧,其實我不清楚他對我到底是什麼情感。

 

我只知道他對我,不是戀人的那種情感,那麼......又會是哪種?每次都一樣,我都會在漆黑的夜店裡喝到爛醉,最後在倫哥的潔白無暇的床上醒來。

 

恍惚之中,他把我塞進計程車裡,我靠著他的肩膀,他沒有抗拒,酒精讓我全身癱軟,任憑擺佈。

 

然後,倫哥帶我離開了黑夜,再度睜開眼。不是醫院,不是自己的房間,也不是辦公室。是倫哥乾淨無比的雙人床,他睡在我身旁還沒醒。

 

太陽穴還痛著,宿醉真他嗎的討厭。

 

倫哥,他是我十幾年的朋友,全名是韓士倫,大學時代認識的網友,我總是叫他倫哥,其實他也才大我一歲而已。

 

是個藥劑師,現在經營一家藥局,過著忙碌樸實的生活,他與我的不同在於近幾年他除了工作,沒有私生活,感情完全空白。他知道我是同性戀,但還是把我當哥們,我低潮失落的時候,就找他聊天,只是這麼多年了,他也沒有告訴我為什麼他不想再戀愛。

 

他有過一段婚姻,當年幫他開新娘車的,就是我。可惜他的婚姻只維持了兩年就告吹,沒有孩子也不用支付贍養費,離婚的理由很籠統,就是個性不和,在我眼中,嫂子是不可多得的好女孩,可能真的是緣份不夠,無法攜手走下去吧!

 

離婚後,他意志消沈,就這麼被我這個玩咖帶著,穿梭首都裡的同志夜店與酒吧。有時也見他聊得頗為開心,我常常在想:他這樣,到底算不算同性戀?

 

或者退一步來說,倫哥是一個「對同性戀不排斥,也頗為友善」的婚姻失敗者?

 

他的世界與我很不相同,我喜歡夜色與霓虹,放縱與玩樂是我的中心思想,我總說模糊的迷濛,適合我這種天生蝙蝠個性的人,蝙蝠也是他幫我取的代號,他說其實我心中有一塊很黑很難懂的烏雲,再加上我對人性抱持邪惡的觀點,所以他喜歡稱我是「邪惡的黑蝙蝠」。

 

他不一樣,喜歡純白無暇的乾淨,清澈透亮的一切,他的個性如此,他的房間也是如此。他有著規律的生活,總是按表操課,起床、吃飯、工作、下班,最後上床睡覺。乖的就像是那種品學兼優的第一志願高中生似的,但高中生的機械生活是為了可以考上更好的學校,那他呢?三十幾歲的人,生活如此規律,是為了什麼?

 

我沒有問過,也不敢去問,深怕踩到他的地雷。我躺在他純白的床單上,翻身過去抱著他。

 

我摸摸他的結實的肚子,撒嬌的說:「讓我抱一下,倫哥!」

 

他甩開我的糾纏,把我推開,冷冷的說:「你還在醉吧!要抱,去找你那隻癡情的小白兔阿!」

 

雖然我三十好幾了,但我在倫哥面前,偶爾還是會裝可愛,我說:「倫哥,你在吃醋喔?」

 

他拍了我的臉,說:「白痴,我對你又沒意思,何必吃醋?」

 

「倫哥,我告訴你一件事情,我想要認真了。」

 

他用疑惑的語氣問我,說:「認真什麼?讓自己變成百人斬?」

 

他真的很愛吐槽,連陽光和煦的清晨都不放過我,我說:「屁啦,我說的是感情,我有了一個想要去追求的獵物!」

 

「白痴,獵物聽起來就是要生吞活剝的感覺!情感上的獵物?你不是一向都只追求那方面的愉悅嗎?那你打算怎麼跟小白兔交代?」

 

「幹嘛提起他?他讓我很煩惱!」倫哥口中的小白兔,是一個讓我十分頭痛的孩子,長得白白淨淨還在念研究所。與我的身分與價值觀都相差很大,三年前一次三溫暖的肉慾激情之後,他說願意守在我身旁,我聽了真的十分意外,我問他:「在這裡,大家期盼的,不都是萍水相逢的一時衝動,哪有心甘情願的天長地久?」

 

想不到,他卻認真又堅定的說他想跟我在一起。後來他真的很認真,很愚昧、也無條件的對我好,努力打工,在我的生日送了一只價值不菲的手錶。

 

當時的我,除了工作以外,沒有感情生活,遇到一個願意拼命獻殷勤的小鬼,不好意思拒絕,也興起了「那就接受他吧!」的念頭,於是就把工作以外多餘的時間,用一種填補空虛的心態,也用一種打發時間的想法,與他玩樂。

 

說好聽是陪伴,難聽的......就很難聽了。我明白他與我的關係一直都不對等,他是上了鉤的魚,我是搖晃釣魚竿的壞蛋,我總是喜歡抖著魚竿,然後把魚釣起之後又放進水裏,然後再釣起來。

 

他會不會痛苦?我不曉得,但我偶爾請他吃飯看電影,他又會乖乖的上鉤,乖乖的聽話。

 

久而久之,一條重複被釣起的魚,對釣客來說,是無趣。

 

對魚來說,是痛苦嗎?我不曉得。

 

他真的變成了我任意使喚的玩具,我早就忘記他的姓名了,因為我都叫他小白兔,每當我無聊的時候,打個電話,他就會盡量排開所有的事情,撲向我的懷抱。

 

雖不像「人形犬」那麼誇張,但我開口的要求,他真的都努力達成。

 

覺得自己甩不開他的糾纏。我逐漸明白這似乎不是愛情,對我來說,他只是洩慾的玩具,年紀太小無法溝通,我從不與他爭吵,直接冷凍他就好。反正我要忙的事情那麼多,哪有時間跟孩子吵架!他覺得委屈,就安靜的在我家門口哭著等我下班。

 

最近他不吵不鬧,讓我覺得太溫馴,也覺得更無趣了。想要做一些讓他會生氣會難過的事情,讓他離開我的生活。只是沒有我想像的那麼簡單。

 

聽到倫哥提起小白兔,我有點不悅,我說:「我幹嘛要跟他交代?他只是我的玩具而已,我跟他講的很明白,但他就是不肯離去。」

 

他起身,說:「你少在那邊裝無辜了!我當然要替他說話,因為你實在太壞了,怎麼可以把他當成任意使喚的玩具?而且上次你還跟我說你半夜叫他來,被你蹂躪之後,還不讓他過夜,半夜三點趕他出去,讓他在街上遊盪。」

 

倫哥這樣指責我,害我覺得自己真的很過分,我想為自己辯駁,我說:「小白兔他自己說我想怎麼玩,都可以的!而且,我以為這樣,他會知難而退阿!」

 

他的語氣變得很冷,他說:「你少在我面前講這種話!你對小白兔來說,明明就是惡魔,但他真的對你太癡情了,癡到我覺得他有毛病。」

 

「倫哥,你怎麼老是幫他說話,就不能站在我這邊想想嗎?」

 

「你喔,你真是壞透了!我要告訴你,你越是想要對情感認真,就越是把小白兔推向痛苦的深淵。哪有那麼容易?你單身的時候,他可以接受你到處亂玩,反正你的心沒有被誰佔據,他會覺得起碼自己可以靜靜在你身旁等待,有希望總比沒希望好。就算是當你的玩具也好,起碼他是被你需要的。但現在,如果你要對這個......這個新的對象展開狩獵行動,小白兔就變成了你不玩的玩具,我猜他一定會很痛苦,很難過的。」

 

「倫哥,你幹嘛替他說話?我就不能有自己想要追求的對象嗎?」

 

「對喔,哪個何方神聖,可以讓你下定決心要認真去追求?」

 

我從口袋裡掏出那張名片,遞給倫哥,說:「這個人,我第一眼看到他,就覺得好喜歡。」

 

他還沒細看名片,就問:「若他不是同性戀呢?你要怎麼去愛他?」

 

「我覺得他一定是,雖然不明顯,沒有明顯的妖氣。」

 

「若他已經有了對象呢?」

 

我沒有回應,看著倫哥玩弄著手上的名片,念著:「JKD集團,工程技術部門,組長  康冠誠。他幾歲?」

 

「大概三十歲吧!我總覺得好像在哪裡聽過這個名字。」

 

「我對這個名字沒有印象。你說說看,這個康冠誠哪裡吸引你這匹脫韁的「超級野馬」?」

 

「嗯~我想想喔!他有一台很酷的Z4跑車,比我矮,比我瘦一點。可是笑起來好可愛,還有一點,他知道我的身分的時候,很興奮,光是這點,我覺得要認識他一點都不難。」

 

「三八!所以他是個愛玩電動的宅宅?只有宅宅會把你當神來崇拜!」

 

「我猜應該是吧!我們交換名片的時候,他像個小孩子似的......又叫又跳......」

 

倫哥打斷我,挑明的問我:「你怎麼認識他的?」

 

「嘿嘿嘿,這是秘密!可是......」

 

「可是什麼?」

 

「可是這個康冠誠身旁,有個跟小白兔差不多年紀的小鬼,應該是個大學生吧!雖然我不知道他們是什麼關係,但我的直覺告訴我......那是個阻礙。」

 

倫哥的態度越來越不屑了,他閉著眼睛說:「所以?」

 

「所以我才說我要展開狩獵計畫阿!很久沒有橫刀奪愛了。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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